剛剛便便土司傳來一張說很屌的圖,在 flicker 上偷偷盜連一下:
雖 然他要我看的應該是那塊大看板,不過我一眼就認出這是 NYC 41st 附近的街口,熟悉的 NRQWS1237 啊。這邊對面是不是那間大舞廳麥當勞呢?呵呵。好想在回去那顆大蘋果裡面當匿名的旅行者,觀察熔爐裡形形色色的人種、表情。以及用生澀的英文跟其他人交 談,然後看他們露出「what?」的表情然後感到自己很笨,不過還是得努力解釋自己想說啥。還有天天要進去的有怪味的吵雜的地鐵站,當然更不用提一堆在電 影裡面出現的景點。更重要的,還有在那邊短暫的一個月交到的朋友,無論是台灣還是其他國家。 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夠在相聚。
希望下次回去的時候已經沒有遺憾,重遊布魯客林橋的夜景之時,不會覺得布魯克林橋下的景色雖然美但是卻孤單,只能用一台抗雜訊很弱的相機試圖無力的捕捉那奢望永遠停留的景色。
至少,就算下次還是一樣的話(這機會比較大),也該帶台大怪獸去。<>
UPDATE: 在 digg 上面才發現原來要看的是那個三爽的螢幕裡面的 windows crash 了 XD
不知道該怎麼說,下了飛機之後,或者是該說從上飛機之後至今一直在思考的問題。我從紐約回來了,這是一個事實。但是我卻仍覺得沒有回來,我的心還在遠方。還在繁華的都市中,還在 Brooklyn Height 等候著,等候著慢哈頓區的夜景。還在 Niagara Falls 靜默著,等待身旁的景色更移。
MSN 加了許多人,大家一致的想法就是不想離開紐約,有人說他不想收行李是因為他不想讓回到家成為事實,也許這也蔚我回到家之後本來想要打點的那些筆記以及資料,還有點點滴滴的回憶線再還擱在一旁所做的最好解釋?在紐約,一個月的生活中,電腦著實只是很單純的變成了我的工具。
收收 MSN ,有在線上的回個話,傳傳照片,打通 Skype 回家報平安,that’s all。沒有多花時間去看之前掛的十多個 BBS,偶爾過了幾天看看 0daynote 有沒有人留言。也完全沒有登入 RW 半次,之前定期收看的 bloglines 也早已堆積成山。而 Email 早就被我遺忘,看看標題跟寄信人,沒有再紐約認識的人事物一率不看;至於手機,早就因為前兩天一直狂接到越洋漫遊電話,我就跑去換當地 SIM卡了,所以更是平靜。會打我手機的除了 bko/inmore 以外就是 Paula ,更是顯得寧靜。
在大蘋果中享受匿名的快感,這句話是 Susan 說的,可是我很有感覺。我打了 Anonymous 這個字這麼久,從國中拼到現在,再紐約第一次了解這個字給人所帶來的體驗。每個人都來自不同的背景和環境,他有可能很優秀,他有可能很有錢,他有可能很有歷練。每個人都需要你給予相當大的尊敬,而自己只能盡量再盡量的收斂。因為這裡是紐約,這裡是美國,這裡不再是一個井底的世界。你知道的事大家幾乎都知道,而且還可以告訴你更多更多,而且就算知道的多,也要有本事把它翻譯成英文,不只是翻譯成英文,在這群大蘋果中,你要用大家都聽的懂的英文,與生活相關的英文來解釋給其他人聽。
困難嗎?也許吧,不過也十足的有趣。課堂上,馬路上,五官和腦袋永遠就是不停的轉阿轉阿轉,腦袋瓜必須無限制的整理五觀所觀察到的資訊。上課除了一般的知識外,每一個人的舉手投足,使用的字彙,聲音的抑揚頓挫,以及穿著和表情,都不斷的帶給我許多新的感受。而走在紐約街頭的時候更是忙碌,不斷要不實的看看身旁的事物,注意有沒有好的景點,看磡紐約人怎麼在城市中生活,看看身旁的路標,以及太陽所在的方向,在腦中繪製一份人工地圖,設記路線。然後設法去讓自己多開口說英文,設法讓自己融入紐約的生活中。
三十五天,不對,後面的六天不能算;因為都在車上。接近三十天的生活中,我了解了什麼叫做闖蕩,我也漸漸開始能理解這趣味在哪。為何毛蟲他們能夠完全將自己的心境放在旅行中,因為履行不會結束,履行給人的事無限的刺激,而不是伊曾不變枯燥的事物。
景色,有相機可以拍下來。拍的不好有其他人拍的照片,不然還有 post card 或畫冊可以買。剛去的那幾天不禁懷疑,要如何讓自己不會忘記?難道就只是區區的一個景色上面站著人相,這樣就足夠了嗎?不,絕對不是的。這段期間當中,我發現,感動才是記憶的原力。人的記憶力是非藏脆弱的,如果沒對某個地方有所感動,根本就馬上忘了那是哪哩,或是根本搞不清楚有沒有去過那裏。
而,我的感動是什麼呢?
我也不知道,很難歸納,總之,盡量再感動消失前,利用文字,將心情記錄下來。看有沒有可能在記憶褪色之後,還能夠喚回如此的感動。
我分不清楚現在究竟是這段旅程的終點還是起點,因為在經歷過這段寶貴的經驗之後,我有更多的願望,更多的目標要去達成。專業,其實早已經足夠了。體驗,才是下一階段的重頭戲。
還是一樣在波士頓的飯店,還是依然沒有按照時間起來。
而且,今天是進香團最後一天,同時,今天有兩位大美女要離開我們了。因為 A 團的寶貝們今天的行程過完後他們就沒有要到飯店了,而是直接去 JFK 搭飛機。雖然千百個不願意,但是今天之後明天就輪到我們了,而且,比較熟的 Sharon / Diana 他們是屬於 A 團的寶貝們,今天就得說再見了。
今天看了某教堂,某個號稱是全美第一做的公園,還有那公園對面號稱是用金子打造的屋頂(其實我猜只是金箔啦!),然後中午跑去有名的 No Name 吃龍蝦!
龍蝦,一個人一隻,吃的實在有過癮!雖然說一隻要 USD 17 ,不過我是覺得還算便宜啦,而且根據我的印象,之前似乎沒有吃過這麼好吃的龍蝦。話說,之前應該是有吃過,可是自己ㄔㄧ知的機會似乎是沒有,至少,我一點印象都沒有了。而且這隻龍蝦考倒了我一下子,一開始還不太知道從哪裡吃起,而且我跟 lucy還合點了 steak ,我覺得牛排涼掉後會全都是油,很噁心,而且吃完龍蝦後最好是還吃的下牛排,於是我就跟 lucy 先把牛排給幹掉。
龍蝦接著來了,跟他對看了三十秒後發現其實他身上有許多刀痕,看起來就是可以順著撥開的那種,而且這時他發給我們那種能夠夾歲龍蝦硬殼的工具,沒想到竟然是 made in Taiwan =__=。就在這時,坐在我旁邊的 bko ,被龍蝦給報復了!他的手被龍蝦畫了一道很深很深的傷口 Orz 。
有了這個前車之鑑,我在實用美味的龍蝦的時候就格外的小心 XD。其實用文字很難描述這隻龍蝦是如何的鮮美。因為它的殼比我們在台灣吃的龍蝦來的厚,而且肉質比較甜,而且也比較有彈性。尤其是把它的身體給撥開拉出來的時候,哇,那真是捨不得把他吞下去阿。
而且龍蝦的腦,實在是也是很棒,不過 bko 他們卻說很腥,我是一點感覺都沒有啦。(bko 被咬到又沒吃腦,超可憐的 QQ)。
後來,又跑去 New Port ,聽說這叫做自由港是吧,有一股衝動想到下水道找老鼠打說…….. XD (ref: EQ)
晚上回宿舍之後,我們弄了個很瘋的 party 。一開始是玩由思家提供的虎克船長變形版,然後接下來完團體蘿蔔蹲,到最後還有感性時間,這實在是很難形容我們有玩的多瘋,只有在場的人可以了解我們那天晚上真的很嗨。很團康的嗨。雖然玩的很累,不過我想終究是給大家畫下了一個算是不錯的 ending 。而且最神奇的是,我們團的寶貝全部到齊,還都玩到差不多快四點 XD。
這還不算什麼,我跟學長還拼老命在最後面這幾個小時把通訊錄給生出來了!XD
弄到六點呢,不過這樣大家回去還能聯絡,可是很棒的一件事啊!
其實標題早該換了,我早就不在紐約。現在在 Boston 。
今天一大早大家都爆炸了,我起床已經是七點十分,跟學長下去吃早餐已經是 7:22 ,結果下面竟然沒多少人。後來果然大家都遲到,原來是因為今天沒有 morning call XD。想當然爾,bko 他們一定睡超爽,睡到 8:05 才起床。然後車子出發已經是八點四十幾分了,足足慢了四十多分鐘,大家都睡死了 lol 。
第一站去哈佛,雖然說他是個很有明的學校,不過文法商出名跟我而言並沒有太大的關係,所以也並沒太大興奮,再加上建築物我覺得不及哥倫比亞大學,而且其時效地雖然分成好幾塊校區,但是也沒有想像中大。不過畢竟他是哈佛,好歹也是個超有名的名校,加上 Boston 衣物不用税,於是就手癢買了一件 Law 的 T-shirt 。
接下來去 MIT ,不愧是 MIT ,建築物一點都不特別,一看就知道是理工的學校。可是他後面那邊何那裡其實很漂亮,如果能來那裡夜拍一定很棒。而且在我們剛進 MIT 的時候我看到有一個導遊身上穿著一件 MIT 的 polo 衫,超想要的,可惜沒買到 -___-”。結果 bko 跟 inmore 跑去上廁所讓大家等了塊十分鐘(兩車所有人等他們兩個 -_-)。不過他們說有看到那件 polo ,但是沒買阿。
下午出海賞鯨。看到超多鯨魚的。不過回程的時候我睡的超死,去的時候藍天白雲和海水以及海風,讓人心情瞬間很洋溢,雖然帶著幾斯遺憾。
回來之後在 quicy market shopping ,我什麼都沒買,只是喝了 godiva 冰沙跟一個叫啥 Boston Chowda 的鼕鼕,花了十塊 @_@。
晚上吃了一間很 Orz 的餐館。
然後回到旅館之後跟學長聊很久然後洗完澡跑去 bko 他們那打牌。
明天就有兩隻不見了耶。喝呵。好快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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